昨日,涵江公安分局作出决定, 向“打盗抢、追逃犯”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发放办案奖励经费11万元。 为贯彻落实全国“2010严打整治行动”部署,有效遏制“两抢一盗”等刑事案件的高发势头,涵江公安分局从7月至9月在全区公安机关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“打盗抢、追逃犯”专项行动。经过广大民警的共同努力,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。 专项行动期间,刑拘“两抢一盗”犯罪嫌疑人92名,批准逮捕83名,移送起诉83名,抓获各类在逃人员96名,其中历年逃犯36名,外省地市逃犯22名,破获“两抢一盗”案件330起,破获现行命案2起,有力地推动了第三季度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,维护了全区安定稳定。 根据《全区公安机关开展“打盗抢、追逃犯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规定,经公安分局党委研究,决定向19个局属单位发放“打盗抢、追逃犯”专项行动奖励办案经费,奖励经费按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发放,从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,共计11万多元。通过兑现奖励,将鼓励各单位在下一阶段的各项公安工作中争取更大的进步。(梁东红 陈超群) |